2010年台州每百户城镇家庭拥有汽车30辆
来源:浙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:2011年4月14日
十一五”期间,居民收入的增长和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出台,为家用汽车消费创造了良好的条件。据统计,2010年,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用于交通方面的支出为2528元,比2005年增长1.04倍,年均增长15.3%,增速约为消费总支出的两倍。 同时,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的家用汽车拥有量从2005年末的11辆增加到2010年末的30辆。家用汽车拥有量的攀升,带动了车辆使用税费和车用燃料等相关“养车”费用的增长,2010年,城镇居民人均缴纳车辆使用税费和购买车用燃料支出分别为140元和651元,较2005年均有成倍增长。 除了城镇居民家庭汽车消费猛增以外,农村居民对家用汽车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也在不断提高。到2010年底,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0辆,比2005年的4辆增加了6辆。 作者:金晨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