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九)城市减灾体系规划
来源:创建办
9 城市减灾体系规划
9.1 防洪排涝规划
9.1.1 防洪潮工程规划
(1)防洪潮范围
台州城市防潮工程范围分为两个部分:椒江干流岸段。西起永宁江闸,东至牛头颈,全长12.2公里,称为口内段,分南、北两个岸段;东海塘岸段。东海塘起自岩头闸以南的海塘,有山东十塘、三甲九塘、金清十塘等海塘。
(2)设计标准
2020年末,规划台州市总人口达150万人口,远景250万人口。根据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》,规划黄岩永宁江两岸防洪标准应达到200年一遇,考虑到台州市为组团式城市,可分区设防,所以防洪标准调整为100年一遇;椒江两岸防洪潮标准应达到200年一遇;中心城海塘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。
(3)江堤、海塘工程规划
综合考虑潮水位标高、波浪、涌浪爬高和安全超高,规划江堤、海塘主体建设工程有:
n 椒江干流堤线工程
规划椒江南岸三江口至岩头闸堤线长15.3公里,堤顶设计高程在9.02—9.26米(吴淞标高,下同),其中市区段考虑与港区相结合,做直立式江堤,堤顶设计高程为9.02米,其余堤线断面均为斜坡式。椒江北岸章安道头至老鼠山堤线共长6公里,市郊段、前所段的塘顶设计高程9.05—9.14米,口外段采用允许越浪形式,塘顶设计高程8.8米。
n 东海塘堤线
东海塘包括山东十塘和三甲九塘共长11.65公里,塘顶设计高程10.00-10.30米(考虑涌浪因素)。考虑十塘联围建设的需要,如果十塘建设获得批准,九塘海堤线建设应该外推至十塘。
n 永宁江中下游防洪工程
永宁江的治理方针是“上蓄、中疏、下控、利航”的原则,使上游长潭水库尽量蓄水拦洪,中游拓浚河道,建堤裁弯取直,增加泄洪能力,下游永宁江口建闸挡潮防淤。永宁江中下游主要防洪工程为:永宁江闸与河道整治。
9.1.2 平原地区排涝工程规划
(1)防洪排涝规划思路
n 中部平原水库蓄洪
n 东部平原河道蓄洪
n 重点防治西部山洪
n 调整水流加强置换
(2)治涝标准
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发展的需要, 规划区排涝标准为二十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日排干。城区建筑物地面控制为:椒江组团5.35米以上,黄岩组团5.6米以上,路桥组团5.4米以上。
(3)主体规划工程
按照规划原则,确定台州市平原地区的主体蓄洪排涝工程有:
绿心平原水库工程。由峒屿、东山水库组成,湖区面积分别为256公顷、60公顷。平原水库位于绿心,规划建设成人工湖,以增加绿心的生态效应。
黄岩新开河工程,向南延伸连通鉴洋湖水系和金清河,以防西部山洪穿越路桥中心城区。规划河道用地宽度为100米,构成西环城河,连通永宁江水系与金清水系;
洪家场浦改道拓建工程。规划河道用地宽度为100米,沟通中部平原水库与东海;青龙浦拓建工程。规划河道用地宽度为100米,沟通永宁河与东海;此两条拓宽河道既有汛期蓄洪作用,又有调节平原地区河道水流方向的作用。
9.2 消防规划
9.2.1 规划原则
n 加强各类工程火灾预防,加强消防设施建设,提高城市防灭火能力。
n 加强新区的消防设施建设,促进城市消防设施合理分布。
n 结合旧城改造,适当增建和改建、扩建消防站,增加消防设施,提高旧城区的灭火能力。
9.2.2 发展目标
9.2.3 消防设施规划
(1)消防安全布局规划
生产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、仓库设置在城市外围的独立地区,并与民用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。位于旧城区内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、仓库,必须逐步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,消除不安全因素。
(2)消防通讯系统规划
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,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步伐,建立台州市“119”消防调度指挥中心,包括119接警系统、地理信息系统(GIS)、大屏幕消防显示系统、公安消防执勤车辆全球定位系统、火场图形传输系统、重点单位监控系统。实现市区统一接警,以求最大限度达到警力、装备、信息共享,发挥灭火作战最佳效能。
(3)防通道规划
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,必须按规范要求控制好消防通道。重点考虑旧城区、住宅小区、工业区的消防通道。特别是已建成的国道、省道目前已逐步发展成为城区道路,严重影响消防紧急救援,应当通过改善交通条件、疏通路障等加以解决。
(4)消防供水规划
建设合用的或单独的消防供水管道,达到可靠的环状管网和双路供水要求。市政供水缺乏地区,设置单独的消防水池。
(5)消防站布局规划
按照每个消防站责任区保护面积为4~7平方公里的原则,设置消防站。
9.3 人防规划
9.3.1 规划目标
贯彻“长期准备、重点建设、平战结合”的方针,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,与城市建设相结合,长远建设与应急建设相结合的原则,充分发挥人防工事的战备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9.3.2 人防规划
(1)总体防护能力
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的措施。控制老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,将人口疏散到新区;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完善城市道路系统,保证城市对外交通畅通,适应战时的疏散和救助;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,应有一定的绿地和开敞空间,增强防空、防火、抗灾能力;积极防护,严密伪装,加强防卫、适时疏散重要防护目标;完善人防通信、警报系统,增设人防警报数量,增强人防通信、警报系统的抗毁能力;城市供水、排水、供电、供气和通信管网,在满足平时生产、生活需要的前提下,同时考虑防洪、防灾要求;新建生产和储存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的工厂、仓库远离市中心区,对原有的进行搬迁和控制其数量、规模,加强防护管理,提高抗毁能力。
城市总体防护的具体实施按照“市级统一指挥,组团独立防护,连片街道基础配套,四层立体布局(地面建筑层、地下管线层、人防工事层、地下交通层),地上地下结合的多片、多层、多组群式的总体防护结构模式”进行。结合城市已建的疏散干道,实现椒江、黄岩、路桥之间的联系,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的总体防护能力。
根据市区人口规模,按照国家规定人均1平方米标准设置人员掩蔽工程,利用台州的山体优势,建设高等级、高抗力的防护工程。结合旧城改造、城市广场修建人防工程,实行平战结合。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地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兼顾人防需要。
规划在椒江组团设市人防指挥中心和备份指挥中心,并在各区建设区级人防指挥所。规划在椒江建设一处市级急救中心医院和一处急救医院,在黄岩、路桥各建一处急救医院,医疗救护系统应与人员掩蔽工程相衔接。
市级统一指挥即平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,由市人防办负责做好防空抗毁的指挥、方案拟制以及防空抗毁各项准备工作,战时在市人防指挥部的领导下,组织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,保存战斗潜力和支持前线作战。
(2) 人防工程规划规模
人防工程规划总规模按照规划人口70%留城计算。根据人口预测,到规划期末2020年台州市建设用地总人口将达到150万人,按此计算,规划人防工程总面积105万平方米(不包括指挥所工程、防空专业队工程、医疗救护工程、配套工程及疏散干道面积)。
